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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失去人身之後,來生再得人身,佛說「如爪上土」。

世尊在祇樹給孤獨園,向地上抓了一把泥土,然後撒掉,手上

沒有了,指甲裡還留有一點。學生看到了就問釋迦牟尼佛:

「這表什麼意思?」佛說:「人失去人身,來生再得人身,就

像我指甲上的土;不能得人身,像我撒在大地上的土。」這是

說明得人身的機會很少,我們想想,現在有幾個人真正在一生

奉行,「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慈心不殺,修十善業」?如果

毀犯了,不孝父母,不敬師長,造十惡業,來生就是三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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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彌陀禪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